November 9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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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我是一個超懶的人吧. 除了每天上班7.5小時之外, 不管公司會不會付加班費, 我下班後真的不想再花一秒鐘去想和公司有關的東西. 我很難想像到為什麼世界上有這麼多人(如: 威廉)可以為公司賣命. 每星期工作七天, 平均每天工作15小時. 不是在處理公司的問題, 就是和東岸或台灣開會中.
起初跟他認識時, 他向我承諾只要給他一點時間. 再過一段子就會比較好了. 可是... 我們從認識到現在都快要兩個月, 他只找到三天陪我出去走走. 其餘時間都是我跑去他家陪他看著他在電腦前OT... 唉~ 真不知道他所謂的“一點時間”是指多久時間.
身邊的朋友都覺得我應該快點和威廉做個了斷. 最近, 很多人跟我說我沒那麼多時間可以浪費在一個男人身上. 如果一個男人連找一點點時間出來陪我也找不到的話, 這只代表他沒有那麼在乎身邊的我.
其實我自己也知道我在他心中的地位也不是那麼高, 但我又能要求什麼呢? 他又不是我的男朋友, 我也不是他的女朋友. 大家有時間就見見面, 沒時間就算了吧. 這不是我倆當初同意的嗎? 可能, 我只是變得越來越貪心... 我只想希望他偶爾也能用那專注的眼神看一看我. 好讓我覺得我在他的生命裡佔了一個小小的%.
~貪心的笨T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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